贵州日报:村支书“重业务、轻党建”受处分
日期:2018-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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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5日《贵州日报》16版
【巡察小故事】
“苏进红同志在红丰村换届选举和党员发展工作中未认真履职、弄虚作假、把关不严,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红丰村高粱组69岁老人杨国强知道后很是费解,他说苏进红“很关心群众”。乡人大代表周永会也说苏进红“很公平公正”……村里的不少干部群众对苏进红的工作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认为他工作“积极、认真、负责、公平、公正、关心群众……”,是一位比较能干、比较优秀的乡村发展“带头人”。
然而这样一位优秀的“带头人”为啥被处分了呢?事情还得从今年5月讲起。
5月中旬,由省委第五巡视组为主导,毕节市、百里杜鹃管理区党委(党工委)巡察组协作组建市委巡察组对百里杜鹃管理区普底乡及该村红丰村、东风村开展为期两周的上下联动巡视巡察工作。
市委巡察组进驻红丰村后,发现该村“换届过程中存在问题及党员档案资料不齐全、弄虚作假等问题。”对存在问题,作为村党支部书记的苏进红应该负主要责任。
当时,苏进红正作为该乡唯一一名“全省脱贫攻坚优秀共产党员”候选人向上级推荐表彰。发现存在问题后,市委巡察组立即叫停了推荐上报,取消候选人资格,并将该问题线索转百里杜鹃管理区纪工委,纪工委成立纪律审查组进行调查核实。
但经调查核实,巡察组移交红丰村党建工作方面的问题线索全部属实,苏进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调查组向苏进红指出存在的问题后,苏进红也深刻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错误和不足。
功过要分开,苏进红团结带领大家发展致富,成绩突出,得到大家的认可,所以当时组织才推荐其参加“省优”评选;但党建工作无小事,巡察中发现苏进红作为红丰村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村选举委员会主任,在党的组织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规定,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市委巡察组针对红丰村存在的问题下发了整改建议,红丰村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苏进红认错态度端正,受处分后没有消极,依然抓好手中各项工作,今年来,该村的脱贫攻坚工作一直排在全乡前列。
“主动认错,积极改正、坦然面对,没放松工作要求。”普底乡党委书记黄祖昆看到苏进红受处分后的表现后这样说。普底乡党委正根据红丰村的整改落实情况和苏进红的积极表现,准备向上级组织申请容错纠错,对其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谢中林 刘元晖 贵州日报记者:谢朝政 顾野灵)
来源:贵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