戛木:多措并举贯彻执行《问责条例》
日期:2016-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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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干部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真正发挥《问责条例》全面从严治党利器作用,自《问责条例》颁布以来,戛木管理区采取多种举措推动学习贯彻,使《问责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强化学习教育。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利用党委中心组学习、区村干部集中培训、网上答题等方式深入开展《问责条例》学习教育活动,学深悟透《问责条例》精神实质,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问责条例》的规定执行落实到位。以学习《问责条例》为契机,时刻提醒和约束自己,不忘初心,勇于担当。组织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强化责任意识。以《问责条例》为重要抓手,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深刻理解精神实质和内涵,准确把握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力求学深学透,入脑入心;密切联系实际,把自己摆进去,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强化追责问责。以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为契机,强化党员干部思想底线和红线,以学促做,执纪问责不看“佛面”、不分“彼此”,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和广度,把贯彻运用好《问责条例》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密结合起来,问在平时,追在点上,落在实处,以问责倒逼履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着重发挥“问责一例、警醒一片”的警示作用和亮剑效应,真正让《问责条例》在党员领导干部心中落地生根。(宫方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