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3个+”工作模式 提升乡案质量
日期:2021-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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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报告要先定性后表述,引用条款要具体到款项,书证材料需要提供人和提取人签字……”日前,百里杜鹃纪检监察工委案件审理室在开展乡案交叉审案件抽查复核时,对发现的问题直言不讳。
像这样的以“挑刺”抽查复核乡案交叉审案件,以查促训的场景在该区已成常态。
今年以来,该区纪检监察工委探索“3个+”工作模式,在乡案交叉审理工作中打出规范设计、规范流程、督导检查组合拳,着力提高基层执纪能力和水平,提升案件质量。
规划设计+精心部署,做到乡案交叉审理机构、人员、职责“三固定”。紧紧抓住“乡案交叉审”这个“牛鼻子”,按照“地域相近、规模适中、联系密切、便于协作”的原则,结合实际将全区9个乡划分成3个片区协作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乡案交叉审理工作原则和总体要求,结合督导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有针对性地细化交叉审理工作流程,初步建立起审查审理沟通、督导检查、定期培训“三项机制”。
规范流程+健全机制,实现乡案交叉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该区纪检监察工委案件审理室在深入实践、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把健全乡案交叉审理工作机制作为本年度重点工作之一,明确要求各片区协作组在开展乡案交叉审理工作时要以保障案件质量为根本,以提高案件审理工作水平为重点,推动实现乡案交叉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督导检查+实操培训,推动乡案交叉审理工作向实向上发展。坚持定期督导检查与适时跟踪督导相结合,案件审理室采取抽查个案卷宗、参与内部督查等方式,做到每半年开展一次抽查复核,并以工作提示、当面反馈等方式,及时纠正和通报存在的问题。同时,组织开展小班制的学习培训,培养审理业务骨干,有效解决乡纪委审理力量薄弱、质量不高等问题。
截至目前,全区乡案交叉审理案件共16件17人,给予党纪轻处分12件13人,免予处分4件4人,乡纪委案件审理工作水平明显提升,案件质量得到有效保障。(案件审理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