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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学习贯彻《准则》《条例》首场宣讲报告在大水乡开讲

日期:2016-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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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课堂”进乡村  普纪教育明规矩

我区学习贯彻《准则》《条例》首场宣讲报告在大水乡开讲

 

 

315,由纪工委委员、监察局副局长张奎带队的党工委第三宣讲小组赴大水乡作宣讲报告,该乡党政班子成员,各村第一书记,各基层站所办及教管中心、卫生院负责人共50余人聆听报告。至此,我区学习贯彻《准则》《条例》宣讲报告正式拉开帷幕。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纪党规精神,进一步营造遵规守纪氛围,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市纪委有关通知要求,我区结合实际,成立了以一名纪工委委员带队,由纪工委、党廉办、宣传部等有关同志负责宣讲的四个宣讲小组,分赴6个乡(管理区)和区直各部门“上门服务”,通过开办“流动课堂”,做好《准则》《条例》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纪律标准等党纪党规知识宣讲解读。

宣讲组在大水乡作宣讲报告。

在大水乡,纪工委案件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及党工委党廉办有关负责人分别就《准则》《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修改前后对比、需要把握的关键和重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纪律标准及应注意的重点事项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相关内容进行全面解读和深入分析,并运用大量实例阐述了党纪严于国法、违规必受惩处、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事实,为广大乡村干部送去一道丰富的党规党纪知识大餐。

宣讲组组长张奎就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好《准则》《条例》指出,乡党委要加强学习宣传,组建宣讲队伍走进村组,组织广大农村党员深入学习党纪党规知识,打好招呼;要通过开展《准则》《条例》知识测试和竞答赛等形式让党纪党规知识入脑入心;要对照《条例》列出的负面清单,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建章立制加以整改。张奎强调,乡党委、政府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对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全面抓好落实,切实担负起“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通过主动公开接受监督、“双述双评”、“双承诺双公开”、开展监督检查和例行报告等加强对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督,有效落实好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通过深入宣讲解读,乡村干部进一步提高了党性修养,进一步强化了主体责任的落实。“如果没有及时做好党务、村务公开就要接受纪律处分。”广大党员干部认为:“聆听报告后,实际上是又一次给我们提了醒,打了招呼,避免今后犯了错却悔之不及。”(项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