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紧“八小时以外”监督“篱笆”
日期:2021-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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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组织或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严禁发生参与赌博、打架斗殴、酗酒滋事、酒后驾车等不注意公众形象及违背公序良俗在公众场合、群众面前耍特权、逞威风的行为……”
日前,百里杜鹃管理区出台《百里杜鹃管理区国家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试行)》,对全区国家公职人员业余生活和社交活动划出底线红线,扎紧“八小时以外”监督“篱笆”。
《规范》要求全区国家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要着力净化“社交圈”“生活圈”“家庭圈”,并围绕个人言论、行为操守、生活作风、社会交往及家庭生活等方面对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必须禁止的10种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不断筑牢全区公职人员廉洁“内防线”,确保“八小时以外”监督“不打烊”。
“出台《规范》,将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工作以外的时间,形成全天候、不断档监控。同时监督对象覆盖了所有从事公职的人员,村‘两委’同步纳入,适用范围更广泛。”该区纪检监察工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规范》出台后,该区纪检监察工委不断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着力加强对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管,并建立“八小时以外”行为负面清单,将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表现作为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评先选优、选拔任用等依据。
与此同时,该区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发挥监督专责,围绕“手、腿、嘴”等方面扎实开展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的监督,对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按照管理权限给予谈话提醒、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以强有力的举措推动《规范》落地见效。
“对‘八小时以外’违规违纪行为,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及时通报曝光,切实推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该区纪检监察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党风政风监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