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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查处的“三类问题”纳入“一案一整改”范畴

日期:2019-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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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要求,抓好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近日,贵州省出台《关于对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查处的三类问题开展一案一整改工作的通知》,通过剖析三类问题典型案例,深挖问题根源,堵塞制度漏洞,消除监督盲区,推动标本兼治,持续巩固提升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成果。

《通知》明确,要系统梳理2018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工作推动不力等三类问题的典型案例,通过支部会或干部大会、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警示教育大会,在一定范围发放违纪违法人员个人忏悔书和公开处分决定书,在党内、单位内公开有关案情和向社会公开以案整改情况三会两书两公开模式,深入开展分层分类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通知》强调,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根据案件特点和行业特性,对查处的三类问题典型案例特别是官伞”“警伞庸伞认真进行个案剖析,形成案件剖析报告,拿出的方案,针对性做好一案一整改。以剖析案件和倒查责任为契机,着力解决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对行业领域出现涉黑涉恶保护伞窝案、串案,或案件暴露的问题带有普遍性的,要在行业内自上而下开展彻底自查自纠、教育整改,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为强化警示教育的渗透力,贵州将以省、市、县纪委监委网站集群、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建设为抓手,构筑包含省内报刊、电视、网络、广播、客户端、户外广告在内的全媒体宣传平台,创新形式宣传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中查处三类问题的措施、效果及一案一整改工作情况,不断拉长警示震慑效应。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贵州省纪委监委将对各地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敷衍应付、推卸责任、整改措施不到位、制度执行不力的单位严肃问责追责。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