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纪委关于组织全市干部职工参加“两项法规”知识竞赛的通知
日期:201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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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纪通〔2015〕66号
关于组织全市干部职工参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竞赛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党委(党工委)、政府(管理区)、纪委(纪工委)监察局,市委各工作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中央和省驻毕有关单位:
为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研究,在全市开展《准则》和《条例》知识竞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二、竞赛方式:开展网络在线平台知识竞答。参赛人员可登录毕节纪检监察网或毕节试验区网进入“学习贯彻《准则》《条例》知识竞赛”平台在线答题。参赛单位已按市直、县(区)直、乡镇三个层级分类设置,其中:市直、县(区)直内设机构未单设,参赛人员单位为所属主管部门;在乡镇的垂管单位、学校、企业等参赛人员单位为所属乡镇(街道办事处);参赛人员单位均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可选择“其他”,并按要求录入个人信息后答题。
三、参赛人员:全市在册党员及干部职工。
四、奖项设置:本次竞赛设单位组织奖100个,从参赛人员较多的单位中随机抽取;个人优秀答题奖200名,从获满分的党员及职工中随机抽取,获奖名单将通过媒体通报表扬,纳入单位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重要内容之一。
五、有关要求:
1、各级各部门要把此次竞赛作为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重要抓手,作为牢记廉洁自律要求、熟悉纪律处分规定的重要平台。党政“一把手”和分管领导要带头参与,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确保单位党员及干部职工100%的参加竞赛。对于外出党员或退休在家党员,可通过电话联系、上门服务等方式,鼓励他们积极参与此项活动。对不具备网络在线答题条件的党员,可以通过
2、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和跟踪督促,全面掌握辖区单位及党员职工参加活动情况,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辖区每一个单位、每一名党员,对组织好的单位及时宣传表扬,树立典型;对未组织或组织不好的单位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
3、本次活动获奖情况将通过毕节日报、毕节试验区网、毕节纪检监察网等媒体进行公布。
特此通知。
中共毕节市纪委 毕节市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