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里杜鹃:八年来查处违纪案件“零申诉”
日期:2015-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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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里杜鹃:八年来查处违纪案件“零申诉”
百里杜鹃管理区纪工委监察局自成立以来,按照查办案件“二十四字”方针要求,注重对查办案件的过程监督管理,始终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截至今年9月共查处党纪政纪案件11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8人,无一起申诉案件、无不合格案件、无执纪不到位案件。
一是全面鉴别审核证据。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认真审核错误事实能否作为纪律处分的依据,全面审核鉴别证据是否充分、是否与事实吻合,防止办案人员主观臆断。如在查办金坡乡附源村村委会副主任刘某贪污案中,调查组认定刘某非法占有5包普钙,替外出务工不符合条件的农户领取的21包普钙是发放到位的,审理中发现调查组没有收集到刘某替农户领取普钙发放到位的证据,补充调查后,相关证据证实刘某贪污了26包普钙的事实。
二是从严审查办案程序。对每起案件从受理、初核、立案、调查、错误事实见面、审批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审查把关,对办案权限、办案措施使用、涉案款物处理的程序是否规范、手续是否完备进行认真审核,及时发现问题并纠正处理。在查办普底乡龙竹村党支部副书记邱某某受贿、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案件中,调查组计算错误多暂扣了当事人2.1元生态林效益补偿资金,案件审结后,处理涉案款物时按程序退还了当事人2.1元。
三是准确合理定性处理。案件审理部门通过多遍阅卷,全面详细分析案情,不放过每一个细节,仔细听取调查组调查过程及案件发生背景的介绍,做到所提处理意见客观公正,合规合法,既严明纪律,又宽严相济,确保经得起检验。如在查办花海文化城指挥部办公室黄某某、高某挪用专项资金案中,调查组认定当事人虚开发票套取国家资金,定性为违反财经纪律规定,审理发现开具发票的日期以及领导审核报账日期均在违纪事实发生之后,经补充调查,取得借款凭证等一系列证据材料,案件性质最终认定为挪用专项资金,得到了准确定性,相关人员受到恰当处理。
四是规范完备审理程序。把加强审理监督作为提高案件质量的关口,坚持查审分离,严格审理时限,规范审理程序,提高审理实效。案件移审后,审理部门指定专人阅卷,看调查报告是否与事实见面材料相符,看证据是否构成一条完整的证据链,确认错误事实,坚持执行审理谈话,核对违纪事实,保障被调查人员权利,提出初步审理意见。由分管案件审理的领导组织召开案件审理小组会议,小组成员充分发表意见,集体研究提出正式审理意见,形成审理报告提交纪工委委员会研究决定。
五是指导规范文书格式。每年积极组织办案人员参加上级纪委举办的纪律审查业务培训,利用每周一集中学习例会时间自行组织开展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培训,特别是对案件调查、审理等工作业务进行培训、研讨,规范案件调查、审理阶段的各类文书格式;对初核报告、调查报告、办案过程及涉案款物处理、处分决定等进行规范表述,保证文书格式和内容符合要求,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六是严格执行处分决定。联合组织部门制定并实施《关于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回访教育、跟踪考察工作办法》,积极开展回访教育工作。加强与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与组织人事部门及其他有关单位的沟通,明确各方责任,规范办理时限,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防止处分决定不装入干部档案、政纪处分不按期解除以及工资调整、年度考核、评先选优等不按规定执行等情况发生,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截至目前,共纠正违规确定年度考核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