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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四个抓手”锻造纪检监察铁军

日期:2015-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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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四个抓手”锻造纪检监察铁军

 

今年来,我区持续深化“三转”,聚焦主业主责,切实把“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打铁还需自身硬”贯穿于自身建设的全过程,以“三转促三强”活动为载体,采取四个抓手努力锻造一支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强的纪检监察铁军。

一是以大学习大培训为抓手,促进业务能力强。采取“请进来”、“派出去”、“集中学”等方式,分期分批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全员培训。邀请香港廉政公署前副廉政专员兼执行处处长郭文纬为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作查办案件工作专题讲座1次;选派24名纪检监察干部外出参加业务培训;委局举办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查办案件专题培训班1期;开展“周一大讲堂”20场次。

二是以严查督办“四风”问题为抓手,倒逼监督能力强。把“查处作风问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数同比实现增幅”列入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书内容进行考核。实行重要节点集中督查、“一月一督查”和不定期专项督查制度,推进作风督查常态化。建立查处作风问题月报制度和季度通报制度,用“数据”体现监督效果。

三是以纪律审查“一票否决”为抓手,倒逼执纪能力强。把“立案数、结案数、党纪政纪处分人数同比分别实现增幅”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书的重要内容实行考核,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对纪检监察整体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被否决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年度评先选优、提拔重用资格。通过对上半年查办案件不力的2名纪委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后,成功消除了“零办案”乡镇。

四是以失职追究“零容忍”为抓手,倒逼问责能力强。开展纪检监察系统领导干部述廉述责述德评议活动1次,组织特邀监督员和各级各部门干部代表对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作风集中评议1次,倒逼纪检监察机关勤廉履职。按照整治“为官不为”的要求,责人者先自责,对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2名纪委书记给予提醒谈话、1名纪委书记给予诫勉谈话,责令2名纪检组长写出书面检查。(王珍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