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四二”工作法构建信访工作新格局
日期:2016-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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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信访服务质量,切实解决好基层信访难题。2016年以来,百里杜鹃纪工委不断结合实际,创新实施“2342”工作法,着力构建信访工作新格局,有效推动信访工作实现新突破。截至目前,全区共接到信访数10件,办结10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信访总量下降90%,实现信访工作零投诉。
“聚焦两个主业”。一是聚焦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主业。做到有访必接、无访下访,进一步厘清职责,对反映非纪检监察受理范围的信访件,按照《信访条例》引导信访人向有关部门反映。二是聚焦信访举报处理主业。坚持有接必处、有处必果、有果必回,明确专人负责,进一步规范信访受理程序,确保问题处理有理有据、合规合法。截至目前,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下基层零距离接访群众4次,共接群众来访3件,来信4件,来电1件,引导信访人员到相关部门反映情况4次,均已按照要求办结完毕。
“建立三本台账”。一是建立信访受理台账。对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信访件,及时受理并做好登记,并在台账中体现反映人姓名、反映方式、反映内容、处理情况、办结时限等内容。二是建立“信访举报转交办台账”。对不在受理范围内,但确因问题的特殊性需要进行书面转办或者受理的信访件,按照管理层级关系需委托其他部门或下级办理的,在“信访举报转交办台账”中进行登记,并及时跟踪督促转办情况;三是建立村级民生问题台账。及时督导各乡(管理区)纪委着力建好“村级民生问题台账”,从民生问题台账中查找线索,充分发挥好村级民生监督委员会作用。截至目前,通过梳理、分析民生问题台账,发现问题线索2条。
“健全四项机制”。一是健全实名举报受理告知制度。对业务范围内受理的实名举报信访件,以适当方式告知信访人受理情况和信访调查期间信访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二是健全信访督办制度。定期对交办信访件的办理情况进行督查,确保交办的信访件得以及时办结,从而有效遏制反复上访现象发生。调查回复后,信访人仍以相同内容多次上访的,启动复查程序。对反映问题突出,转、交办信访件较多的单位,按照规定对单位“一把手”进行约谈。三是健全信访监督机制。通过实施信访谈话提醒、函询核实、民主生活会自查自纠、强化信访举报结果运用等措施,督促相关涉信人员及时抓好落实。四是健全信访举报办理责任追究制度。对在信访举报处理过程中拒不办理,或对交办、批转信件拖延不办,编报虚假调查材料欺骗等行为,造成群众非正常上访等严重后果的,将严格追究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当事人直接责任。截至目前,共开展信访跟踪督办工作2次,督促办结信访件2件,全区未出现同一信访内容反复上访现象。
“夯实两个基础”。一是完善乡(管理区)民生信访举报服务站,建立村级民生监督信访接待室,在村级民生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加挂标识,建立制度,落实责任。二是督促各乡(管理区)纪委以“星级”管理办法为载体,结合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级民生监督员工作制度,着力变群众上访为民生监督员定期下访。截至目前,全区共建成村级民生信访接待室6个,建立村级民生工作员制度3个,督促村监委成员开展下访活动8次,现场为群众解决问题23个,有效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减少了群众的上访成本,切实提高了群众满意率,充分发挥了村监委成员在协助处理群众信访方面的积极作用。(谯建平 郑扬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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